经查实,原爱画苑书法老师胡文龙在职期间,于2019年5月开始利用公司平台和生源,故意隐瞒公司,在爱画苑化龙巷分苑30米处私开教学点,私自开班,这种严重违纪、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底线的行为,给公司经济造成严重损失,给公司声誉和管理造成严重影响!经劝阻,其仍不履职承诺,并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,于11月22日擅自离开教学岗位。现参照《员工手册》第二章“公司制度”第三项第1条:“凡工作就职期间不得开设网店,做微商,不得利用本画苑学生等可利用资源做利己谋私行为,一经发现本公司将作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论处,可予免职至开除。”经公司研究决定,对胡文龙予以开除处理,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特此通报。
常州爱画文化艺术有限公司
行政人事部
2019年11月29日